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三届“北林科技园杯”大学生
创业大赛通知
各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我校创业教育活动内容,完善创业教育工作体系,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我校北京市示范性创业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科技园、校友会拟联合举办第三届“北林科技园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5月下旬
二、组织机构
1.大赛设组织委员会及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及作品评审工作。
2.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构成。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联席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办公室和校团委科技创新教育部组成。
3.主办部门:招就处、团委、科技园、校友会
4.协办部门:各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分团委
5.承办部门: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创业团队联盟
6.支持部门:校就业创业教育研究会邹秀峰工作室
7.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
三、大赛主题
创意创新创业、成长成才成功
四、组织原则
1.全程培训与作品选拔相结合。本届竞赛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进行全程培训。根据比赛进程和参赛作品选拔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开展课堂培训,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团队的协作能力。
2.理论策划与模拟实操相结合。本届竞赛选拔作品的原则,要以可实现项目转化为基础,避免不切实际、纸上谈兵。本届大赛评选出的创业团队,组委会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开展更深入的指导和帮扶工作,力求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创业团队的实践能力。
3.作品评审与成果孵化相结合。大赛组委会将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对选拔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估,并征求团队意见,对有意向进行项目转化的优秀团队,给予政策及资源支持,帮助团队实现成功创业。
五、大赛说明
1.两项竞赛。本届大赛安排两个不同板块,一是创业计划赛,二是公益创业赛。创业计划竞赛以项目可实施情况、商业计划书写作水平、现场答辩效果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项目的可实施性、项目初期实践成果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两个板块的项目都必须基于项目可转化的基础上。本届大赛不再设分等级的奖项,只分别评选各板块的十佳项目。
2.参赛形式。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创业团队通过申报参赛作品(以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为核心的商业计划书或者是具有公益创业性质的公益计划书),并以此开展商业运营模拟实践等形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优秀作品。
3.参赛资格。凡我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不含在职研究生、成人教育类学生)。
4.报名方式。报名分为前期报名与最终组队报名两个阶段。
前期报名,指有意向参加竞赛并符合参赛资格的团队均可向承办部门提交报名表。
最终组队报名,指经过前期报名后,竞赛组委会将举办“组队沙龙”,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对需要调整成员的团队进行重新组队,最终按照团队形式参与竞赛。
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团队作品,各参赛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
报名参加竞赛的个人及团队成员,将参加由“邹秀峰工作室”和“北林共青团就业创业学校”联合举办的相关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2)。
5.作品说明。
创业计划赛:参赛创业团队要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或产品进行申报。所提出的服务或产品为参赛团队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产品或服务。作品要以商业计划书的形式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市场调查和商业运营的相关研究。
公益创业赛:参赛创业团队要选择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不得参赛:
1.非本人或本团队自主构思完成的作品;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3.已经在其他竞赛(全国、地方各类竞赛)中取得名次或成绩的作品;
4.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公德的作品;
5.伪科学作品;
6.过于脱离现实或不具备现实意义的作品;
7.被投诉并被证明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
8.雷同的作品;其他各类违反竞赛章程的作品。
竞赛组委会对上述作品保留最终解释权。
6.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不再分设等级奖项,分别评选创业计划赛和公益创业赛十佳项目。每支项目团队将获得5000元奖金。为鼓励获奖项目进行实操孵化,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工商注册,并开展实际运营的优秀项目,将再追加奖金10000元。
根据大赛评委对作品质量的评审结果,部分奖项可能会出现落空,大赛组委会对比赛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赛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宣传报名阶段(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30日)
1.学院宣传。各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分团委要向本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及时转发竞赛通知,并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竞赛意义、参赛方式、参赛者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并整合学院科研资源,指导在校学生以自创或科研成果等具有科技创新含量且具有市场前景的商业创业及公益创业作品进行参赛。
2.组织报名。有意愿参赛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团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队长)+院系班级.doc,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交至各学院大赛负责老师(人文学院学研C1111 张金体老师处)。各分团委收齐报名材料后,请于3月30日交到东配楼113办公室大学生科协负责人处。
(二)初赛阶段(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24日)
1.组委会将邀请创业领域的专家、成功企业家在4月7日晚对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开展培训。培训主题为创业团队组队和计划书写作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团队建设、创业团队管理、选题与市场调研辅导,创业计划书的写作方法和内容等创业基础素质的培训。(所有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2)
2.作品初审。参赛创业团队经过培训后,要提交一份结构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作品提交至参赛团队申报的学院团委。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4月20日将作品申报书(见附件3)一并交到东配楼113办公室大学生科协负责人处。竞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初审,4月24日将公布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
(三)决赛阶段(2015年4月27日到2015年5月24日)
1.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在4月28日晚开展专项培训,培训主题为创业竞赛答辩要点和PPT制作技巧培训。内容包括创业竞赛要素、答辩技巧、答辩礼仪、答辩支撑材料和PPT制作等内容。
2.决赛作品完善阶段
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根据评委修改意见,完善初赛提交的作品申报书,制作更为详细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决赛参赛作品要求为一份详细而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一般应当包括概要、公司、产品/服务、市场、竞争、营销/经营、财务分析、组织、回报/退出、可行性综合分析等内容,可包括图形,表格,调查问卷附件等。进入决赛的团队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上交最新修改完善的作品打印版(一式八份)和电子版、300字作品简介一份(电子版)、能代表团队形象的照片(电子版)、最终答辩PPT(电子版)。5月23日或5月24日进行决赛答辩(具体时间和场地待定)。
(四)颁奖仪式阶段(2015年5月25日后)
1.组委会将举办大赛颁奖仪式,表彰优秀项目,并进行优秀项目推介展示活动。
2.组委会将根据各项目团队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团队的项目转化意愿,对有想法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的团队,开展初创企业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培训,并在项目转化过程中实行企业导师制度,帮助这些团队真正实现创业梦想。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大赛组委会发布的消息为准,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七、作品规范
1.创业申请书使用A4纸,版心大小一般应为145mmX210mm,每页33行,页码在版心下边线之下隔行居中放置;摘要、目录等文前部分的页码用罗马数字单独编排,正文后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编排。
2.创业申请书各章标题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一般在15个字以内。
3.创业申请书所用字体应为小四号宋体,页码用小五号字。下表为表题层次说明及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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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节 条 款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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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号黑体居中 顶格,小三号黑体 顶格,四号黑体 空两格,小四号宋体 顶格,小四号黑体 空两格,小四号宋体 空两格,小四号宋体 |
注:└┚表示一个空格,上表中空格均用此符号表示。
4.文中所有插表的表题和表中的说明文字使用五号宋体,所有插图的图题和图中说明文字使用五号宋体。
5.每个图应有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一章第一图为“图 1-1”。图题置于图下。图题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
6.插图与图题应为一整体,不得拆开排于两页。插图应编排在正文提及之后,插图处空白不够排写该图时,则将图后文字提前,将图移到次页最前面。
7.目录中各章题序及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其余用小四号宋体。
8.创业申请书附录序号应采用“附录一”、“附录二”等。
八、相关权利和义务
1.参赛者权利和义务
参赛者权利:在符合参赛规则条件下参加比赛,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有权获得大赛关于参赛的公开信息和公平支持帮助;有向大赛组织机构咨询和申诉的权利;可以与赞助方进行自由协商并转让技术方案、商业方案、专利、创意等;本次大赛的获奖团队,将代表我校参加"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参赛者义务:认真遵守大赛章程和相关规则参赛;积极配合大赛组织机构工作;凡报名参赛的个人和团队必须参加“北林共青团创业就业学校”的培训。
2.组委会权利和义务
组委会权利:组委会保留对参赛团队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者核查属实后,立刻停止其比赛,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获得的一切奖励和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组委会为宣传需要及帮助参赛团队更好参赛或获取外界帮助,拥有使用参赛团队提供的作品题目和简要介绍的权利;组委会保留更改奖项和大赛日程的权利。
组委会义务:所有商业计划是参赛者的个人机密财产,不得侵犯。组委会保证不泄露参赛作品的商业秘密。这种保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非评委不得接触参赛作品中的非公开内容;
2.凡涉及到的产品配方、具体实现的技术细节等关键技术,可以不列入上交的参赛作品中,但必须要能够说明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对此部分在参赛者认为不泄密的情况下建议尽可能地解释清楚;
3.应参赛者要求,组委会可以不安排参赛者的商业竞争对手参与评审工作;
4.大赛结束后,在征得参赛者同意的情况下保存参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用于备档和宣传之用,参赛者有义务协助此项工作;
5.参赛者在递交作品时需向组委会书面保证此作品没有抄袭、剽窃等内容;因为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6.参赛者在作品中引用他人或其他组织的科技和商用成果,须征得成果所有者同意;或者作为可行性步骤之一,不必说明具体内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被引用方的泄密或侵权问题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7.组委会有权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增加有关保护参赛者和相关方知识产权的条款,并在实施新增条款前通知参赛者。
组委会只通过这几种途径来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组委会不承担因为参赛者自身疏忽造成的泄密后果。
九、工作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比赛,专人负责,为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条件满足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实验条件、提供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技术支持。同时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师科研课题中去。
2.各院要针对竞赛开展的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做好工作开展的解释说明工作,鼓励广大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竞赛评审委员会要对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筛选,同时针对入围作品情况提出可行的修改补充意见,指导作品趋于完善。
3.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及生产实际的需求,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提倡和鼓励学生发明创造,支持学生跨院、跨专业组成团队申报。
4.各院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时严格遵守时间进度。
招就处联系人:徐博函 62336067
校团委联系人:黄 鑫 62338273
学生联系人:赵伦楷 18647722345
刘 赟 18813107254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