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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法学系教师在数字法学领域取得研究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5-06-30

近日,人文学院法学系刘猛副教授在CLSCI期刊《政法论坛》2025年第3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字法学的学术定位与内涵解析》。论文研究了信息革命时代法学的前沿学术——数字法学的相关理论问题。

论文认为,随着信息革命的深化,当下引领法学学术潮流的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主要内容的法学新潮流。关于这一学术潮流的名称,有计量法学、计算法学、数据法学、数字法学和人工智能法学等。在这几种称谓中,以“数字法学”和“计算法学”应用得最为广泛。从宏观层面来讲,“计算法学”和“数字法学”所指涉的内容基本相同,前者侧重于方法,后者侧重于内容。

论文将数字法学置于多重维度下进行考察,对其进行学术定位。论文认为,从历史脉络看,法学的发展历经罗马法复兴、自然法学派的兴起、法典化时代的开启以及不同法学流派的更迭,进入21世纪,信息革命推动人类迈入数字化时代,数字法学正是因应数字时代的法学知识形态。在现实图景看,现代法学经历了传统法学、以社会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法学和后现代法学三种类型。当前,传统法学和以社会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法学是主要的法学形态。数字法学属于后者,它借鉴统计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致力于解决数字时代的法律问题。从外部场景看,法学在科学革命之后多次受到“科学性”问题的审问,数字法学是法学面对又一次科学化浪潮侵袭的反应,是法学再一次科学化的产物。

该研究指出,在核心内涵解析上,数字法学具有双重维度。其一,作为一种新的法学研究范式,它超越了传统的“领域法学”范畴,为理解与解决数字社会涌现的全新、复杂、交叉性法律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框架、价值体系和研究规则,致力于构建以“数字主体”“数字权利”“数字正义”等为内容的规范体系。其二,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其核心特征在于依托大数据技术进行定量分析,通过采集、处理海量、多样、高速的法律数据,运用算法与统计方法探寻法律现象的相关性或因果关系,为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预测依据。

与既有研究不同,该论文主要从学术史角度对数字法学进行梳理,以期从多元层面对数字法学进行阐释。该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数字政府转型机制与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