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不断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质量,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 长:孟祥刚 张勇
成 员:杨智辉 于仕兴 金灿灿 李兴宇 王娟 余珊珊 张慧莹 董爽 李正仁 杜春 刘凯锋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秉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对考生全面考查,开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小组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申请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一贯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尚在处分期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成绩不低于专业排名前50%(含)。
7.申请其他类型推免的学生,还须符合学校相关实施细则所要求的申请资格。
8.如果学生因身体原因,体育课存在不及格情况,但在学术培养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学院将充分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
9.为加强对推免资格的管理,推免工作开始后,暂停受理推免申请学生同时办理出国材料申请事宜。推免工作结束后,不再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出具出国材料。
三、遴选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3.学生综合素质成绩的具体构成与计分原则按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学院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办法、赋分标准执行。
4.综合成绩的计算,分专业、分项折算标准分后得出。学生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标准分乘以90%加综合素质成绩标准分乘以10%之和。
5.标准分计算方式为:成绩原始分均以100分为满分,学生原始分数除以该专业该项最高分乘以100得到标准分。
6.发表论文纳入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对学生论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7.退伍学生的服役与服役期间受奖情况可计为奖励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每服役一年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加1分,服役期间获得部队奖励(有证书)学分积加1分,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最高可累加3分。退伍学生按照计入奖励学分积后的学分积作为申请推免资格、参与专业学分积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的依据。
四、推荐程序
(一)公布成绩
1.9月8日前,学院公布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确定综合素质成绩。
(二)确定第一轮拟推荐名单
2.学院召开2027届相关学生动员大会,将推免政策传达到2027届有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
3.学生本人提出参加推荐免试资格选拔的书面申请并经班级评议通过。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有申请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学生,学院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了解掌握其实际情况。
4.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成绩排名、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劳动精神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根据考察和审核情况,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和指标分配情况,确定第一轮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确定第二轮拟推荐名单
5.符合推免申请资格条件但未获得普通推免(第一轮)指标的学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第二轮申请。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6.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经审核同意申请的学生材料后,根据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安排,由专人报送至选拔工作小组。
7.选拔工作小组组织遴选,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拟推荐名单报送与推荐名单确定
8.学院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报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本科生院)。
9.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7天。
(五)录音录像与信息公开要求
10.选拔过程中,如有试讲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将存档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11.推荐工作中,学院向学生公布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遴选指标体系、评定标准等。计分明细、考核结果、拟推荐名单等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资格失效
1.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不含)以下,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推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由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北京林业大学2027届推免工作日程表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