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17年寒假个人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位同学:
社会实践是同学们利用暑假、寒假时间以社会为舞台,将所学所想实践到社会中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的教育形式。按照学校、学院要求,大一、大二学年必须完成两次以上社会实践。
一般暑假以团队社会实践为主,寒假会有个人社会实践。这是2016年6月份暑假前的社会实践通知,同学们可以参考;也可以咨询学长学姐。一般来说两个暑假的时间完全可以完成该项工作,大一寒假不用着急。
个人:http://renwen.bjfu.edu.cn/xwzx/tzgg/218738.htm
团队:http://renwen.bjfu.edu.cn/xwzx/tzgg/218741.htm
另:2016年暑假社会实践的情况,已经按照实际参加情况完全录入二课堂青桥网了;请大家及时查看,有问题请于本周内(15号前)申诉。
现将本次个人暑期社会实践(实习)的时间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假期前,下载实践(实习)鉴定表。
2、假期期间,开展半个月以上的实践(实习)活动,并认真记录实践内容,为实践报告准备基础材料。
3、完成实践(实习)后,由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填写实践(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鉴定表。
4、撰写实践(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A4纸打印,电子版也要。
5、积极找指导老师指导实践(实习)报告的修改,定稿后与《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个人实践鉴定表》一同交至班级组织委员处。
注明:论文严禁抄袭,一经查处,实践作废。
6、春季开学第一周内,班级统一收集《个人实习\实践论文》、《个人实习\实践鉴定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个人暑期实习\实践统计表》。
注:以上纸质版资料统一交至学研大厦C1113高阳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交至邮箱bjfurwnews@163.com.
寒假招生宣传严格按照此要求提交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可算个人社会实践。
联系人:高阳 62336017 17888838577
刘嘉(二课堂核对)13051807070
人文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元月
2016年暑期个人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经过综合评审,优秀论文结果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在1月13日前联系高阳老师62336017处理。
一等奖
李思嘉《初探影响高中生学习状态的因素及其考试焦虑状况》
二等奖
凌铭《机敏察觉:心理咨询中的互动与家庭教育中的双向成长——2016暑期实习见闻与思考》
王静文《社会个案工作与心理咨询的关系浅析》
三等奖
赖佳丽 《从实践角度研究“遗嘱形式缓和”的必要性》
优秀奖:
黄思慧 《实习报告》
张紫娟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李娟 《海淀法院暑期社会实践心得》
李晨 《法律援助—一种真诚的人文关怀》
宫千惠《浅析我国法律援助现状》
郑杨沿《腾冲高山茶园的景观价值与保护性开发》
崔佳《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
雷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王琳齐《舞动林韵》
姜霜冬《武警官兵心理健康辅导与普法宣传》
刘嘉《新东方助教实践报告》
人文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