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年寒假个人社会实践通知暨2016暑期个人实践优秀论文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09

 

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17年寒假个人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位同学:

社会实践是同学们利用暑假、寒假时间以社会为舞台,将所学所想实践到社会中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的教育形式。按照学校、学院要求,大一、大二学年必须完成两次以上社会实践。

一般暑假以团队社会实践为主,寒假会有个人社会实践。这是2016年6月份暑假前的社会实践通知,同学们可以参考;也可以咨询学长学姐。一般来说两个暑假的时间完全可以完成该项工作,大一寒假不用着急。

个人:http://renwen.bjfu.edu.cn/xwzx/tzgg/218738.htm

团队:http://renwen.bjfu.edu.cn/xwzx/tzgg/218741.htm

另:2016年暑假社会实践的情况,已经按照实际参加情况完全录入二课堂青桥网了;请大家及时查看,有问题请于本周内(15号前)申诉。

现将本次个人暑期社会实践(实习)的时间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假期前,下载实践(实习)鉴定表。

2、假期期间,开展半个月以上的实践(实习)活动,并认真记录实践内容,为实践报告准备基础材料。

3、完成实践(实习)后,由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填写实践(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纸质版鉴定表。

4、撰写实践(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A4纸打印,电子版也要。

5、积极找指导老师指导实践(实习)报告的修改,定稿后与《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个人实践鉴定表》一同交至班级组织委员处。

注明:论文严禁抄袭,一经查处,实践作废。

6、春季开学第一周内,班级统一收集《个人实习\实践论文》、《个人实习\实践鉴定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个人暑期实习\实践统计表》。

注:以上纸质版资料统一交至学研大厦C1113高阳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交至邮箱bjfurwnews@163.com.

 

 寒假招生宣传严格按照此要求提交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可算个人社会实践。

 

联系人:高阳   62336017   17888838577

            刘嘉(二课堂核对)13051807070

人文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元月

 

 

 

2016年暑期个人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经过综合评审,优秀论文结果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在113日前联系高阳老师62336017处理。

一等奖

李思嘉《初探影响高中生学习状态的因素及其考试焦虑状况》

二等奖

凌铭《机敏察觉:心理咨询中的互动与家庭教育中的双向成长——2016暑期实习见闻与思考》

王静文《社会个案工作与心理咨询的关系浅析》

三等奖

赖佳丽 《从实践角度研究“遗嘱形式缓和”的必要性》

优秀奖:

黄思慧  《实习报告》

张紫娟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李娟   《海淀法院暑期社会实践心得》

李晨 《法律援助—一种真诚的人文关怀》

宫千惠《浅析我国法律援助现状》

郑杨沿《腾冲高山茶园的景观价值与保护性开发》

崔佳《律师事务所实习总结》

雷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王琳齐《舞动林韵》

姜霜冬《武警官兵心理健康辅导与普法宣传》

刘嘉《新东方助教实践报告》

 

人文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元月

 

 

 

 

 

来源:人文团委 作者: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