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2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2版)。各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一人。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召开分党委副书记、毕业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的评选工作布置会,下发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布置评选具体工作。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及时进行处理。

3.各学院要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毕业生爱校荣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优秀毕业生的宣传力度,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4.评选人须在5月22日之前把《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以及个人免冠照片两张(七寸个人免冠生活数码照片电子版一张,供宣传用;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证书用)交到团委办公室(主楼807)。

5.评选出的2013届优秀毕业生须上交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

 

联系人:庄仲达  电话:62336539  邮箱zhuangzhongda08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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