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团员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0

各班级团支部:

一、团员统计工作要求

(一)请班级团支书(研究生班级未设团支书的由班长负责)下载《团员信息采集模板》(见附件),组织本班信息采集工作。由各班级负责人统一填入模板中,务必确保本班每一位团员同学的信息完整、准确。

(二)表格中包括“团干部信息”和“团员信息”两个工作表,相关栏目有下拉菜单的无需手工填写,通过下拉菜单选取对应类别即可。

1.《团干部信息》填写说明【请务必按要求填写】

只需填写班级团支部成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信息。其中:

“全日制教育学历”选取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本科生选取“普通高中”,研究生选取“大学本科”;

“在职教育经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团内现任职务”一栏团支书选取“书记”,其余选取“委员”;

“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选取“否”;

“任现职方式”选取“选举产生”;

“职务级别”选取“科级以下”

“是否专职团干部”选取“否”。

2.《团员信息》填写说明

须填写班级全部团员同学(含28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信息。其中:

“全日制教育学历”选取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本科生选取“普通高中”,研究生选取“大学本科”;

“团员所在领域”选取“学校”;

“是否在本区县从业” 选取“是”。

3.注意事项

模版表格中各个项目请勿作更改、增加、删减等任何改动,红色项目为必填项目,不能留空,非红色项目如没有信息则留空,勿写入无关信息,否则全部数据都将无法正常导入数据库。

4.填好后请将表格命名为本班名称(如:法学10-1班),并于下周二(1224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发至renwenyouth@126.com,不需提交纸质版。

5. 本科生091011级和研1011级已做过统计,鉴于有些班级信息有所变化,请以上班级在上次统计的基础上修改后,重新上传。13级新生班级需全面全员统计。

二、团费收缴工作

(一)工作说明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式。现将2013年度全校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1.缴费对象:北京林业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基层团组织应定期收缴团费。

2.缴费月份:20131月至201312月,共12个月。其中,新生缴费月份为7月至12,6个月;新入团的团员按取得预备团员资格起算至12月底;团关系新转入的团员按之前所在团组织的转出日算起至12月底。

3.缴费标准:

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团费2角。高年级团员的团费为2.4元;13级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团费为1.2元。

教职工团员,根据档案工资按照以下标准交纳: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4.团员若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基层团委会批准,可少交或免交团费。

5.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之日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注:已经入党的同学,年满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团费自愿交纳;其他团员无故不交团费的视为自动脱团。

()工作要求

1.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本单位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2.请各团支部于20131224日(周二)上午11:00点前,将本团组织团费及《团费收取情况登记表》纸质版(模板见附件)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学研C1112)。

如团费收缴有疑问,请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夏艳  学研C1112  62336539

  人文学院团委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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