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委与党支部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和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分类指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搞好党支部的建设工作,推动我院改革与事业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 则
第二条 根据我院实际,由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和副院长联系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
第三条 联系内容
    (一)了解联系基层党支部的基本情况,“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以及党员发展、创先争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了解联系基层党支部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掌握党员的实际困难。        (三)深入基层党支部进行调研,听取他们对学院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对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及时听取支部及党员的意见。
第四条 联系形式
    主要通过参加党支部活动、个别访谈、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平时要与基层党支部书记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并以理论导师的身份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支部活动,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条 工作要求
    (一)每位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与联系党支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及时、准确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基本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属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党委汇报;掌握党员的实际困难,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切实帮助联系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基层,多做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听取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二)基层党支部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的不同情况,积极欢迎党政领导班子干部与支部进行联系汇报,并建立起联系支部活动记录。
    (三)学院党委要协助院领导落实联系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促进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 年 3 月修订          
附件:2020 年上半年人文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