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 “关工委”)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推动我院关心 下一代工作,根据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党组、教育部关工委、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教育系统关工委、学校党委、 学校关工委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校关工委的指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在职同志参与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学院关工委以关心、教育、培养学生和青年教 职员工健康成长为目的,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学院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青年一代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关工委工作的方针是:发挥我院关工委工作与离退休工作相结合的优势,广泛团结热心下一代教育的老同志自愿参与工作;发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紧密围绕立德树人和我校“双一流”建设,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组织、指导我院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对本院学生和青年教职员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
个自信”,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六条 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及学校学院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配合有关方面积极开展内容丰富、思想健康、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第七条 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优良的教书育人环境,传承优秀文化。
第八条 积极参与党建工作,协助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新党员进行教育。
第九条 主动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帮助家庭、学业、生活方面有困难和问题的学生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针对学院重点心理问题学生以及对专业和未来迷茫的群体开展个体辅导。
第十一条 关心年轻教师成长。积极开展新教师上岗培训和青年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助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十二条 围绕学院重难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特点和心理状态,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和热情,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多种方式向学
院党委提供信息和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协助、配合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院由党委书记任学院关工委主任;由现任院长和一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同志任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秘书长;学院关工委的组成以学院班子成员、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学院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十五条 学习制度。学院关工委全体成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关工委工作经验以及工作必需的业务知识。可采取学习培训、专题报告、参观考察、理论研讨、总结交流等方式。
第十六条 计划、总结表彰制度。每年年初由学院关工委主任向学院关工委成员通报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由关工委主任向学院关工委成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党委要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学院党委工作计划总结之中,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文书档案制度。学院关工委的有关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收存管理,并进行分类整理,列出目录,妥为保管。
第十八条 根据新形势和工作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其他有关制度。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 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从学校关工委和学院工作经费中列支,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实行专项审批制度,保证学院关工委工作经费充足使用。
第二十条 学院对二级关工委中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由学院关工委负责解释。
附:学院二级关工委人员
主 任:刘祥辉
副主任:林 震 张爱国
秘书长:焦 科
副秘书长:张金体
成 员:张爱国 张京霞 张秀花 刘祥辉 林 震
焦 科 田 浩 李媛辉 刘继刚 张金体
于仕兴
人员分工:
张京霞:指导学生组织公文写作;相关文学社团辅导
张爱国:指导学生党建工作;开展学生爱国主义教育
张秀花:学生文体活动指导,阳光体育辅导员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