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人文学院全体研究生:

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注:2025级及以后年级研究生参评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奖、特殊贡献奖。评选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北林研工发〔2025〕6号)执行,办法原文详见http://graduate.bjfu.edu.cn/yjsgzb/jzzl/bff1700b38a84601a703c200d9495ba1.html。

2024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参评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评选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4〕18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5〕18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1号)执行,办法原文详见http://graduate.bjfu.edu.cn/yjsgzb/jzzl/a988e72253d049d7a84434acca948daa.html。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4号)执行,详见https://graduate.bjfu.edu.cn/yjsgzb/glgd/351879.html。

二、工作说明

1.参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评定依据时间内已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2)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3)毕业班研究生(毕业年份默认为入学年份和学制相加)参评学术创新奖,如论文未正式发表,可提供录用证明,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参评。

2.部分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详见各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课程成绩、未注册名单、休学名单以研究生院提供数据为准;专项奖学金(体育赛事类)以校团委提供数据为准。

3.对于退役复学的学生参评学业奖学金,入伍前享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复学后可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发放(不含一等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入伍、退伍和复学实施细则》(北林武发〔2005〕1号)或咨询武装部010-62337424。

4.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需通过所在学院申报,已在学校备案的校级学生组织及社团中任职的学生骨干也可通过校级渠道申报,具体由校级指导单位评选。

5.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请满足评选要求(参见相应年级的文件规定)且有意愿申报的研究生于2026年10月7日(周三)12:00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导出PDF文件,确保图片清晰,相关文字可准确辨识)、宣传材料等上传至腾讯文档收集表中:https://docs.qq.com/form/page/DSHdSeG13YkxHRHRP。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签字后的纸质材料1份)于10月8日(周四)9:00-12:00提交至C1113办公室兼职团干部处。

本年度我院接到1个博士国家奖学金指标、4个硕士国家奖学金指标(具体指标分配为:法学1人、心理学1人、应用心理2人)。

学院组织具有参评资格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场答辩,暂定于10.8(周四)下午开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请参评研究生准备4分钟内的PPT汇报(切勿超时,PPT收集另行通知),在读研究生可到场观摩学习,计入参与学院活动1次。

(二)学业奖学金

对于退役复学的学生参评学业奖学金,入伍前享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复学后可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发放(不含一等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入伍、退伍和复学实施细则》(北林武发〔2005〕1号,附件1)或咨询武装部,请满足此要求的研究生主动联系学院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满足评选要求(参见相应年级的文件规定)即自动获评相应等级学业奖学金。高年级硕士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2024级

2025级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三等名额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三等名额

法学

5

5

3

2

3

4

心理学

5

5

2

2

3

4

应用心理(全日制)

18

18

9

10

14

20

(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各评选单位奖学金评定小组请在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的指导监督下于2026年10月15日(周四)前自行组织评选,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后,召开专题民主评议会,一人一议,形成民主评议推荐意见且无异议后,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4、附件5)由参评学生提交至学院,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单位

优秀研究生指标

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标

博人文23

1

1

博人文24

1

博人文25

1

硕心理24

1

1

硕心理25

1

硕法学24

1

1

硕法学25

1

MAP24-1

1

1

MAP24-2

1

1

MAP25-1

1

1

MAP25-2

1

1

MAP-非全

1

1

法学硕士党支部

-

1

心理硕士党支部

1

博士党支部

1

研究生会

3

讲师团

2

参评研究生请于2026年10月15日(周四)14:00前完成上报,上报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EJqR3F3Wm5Oc0NP

(四)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

满足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申报要求(参见相应年级的文件规定)的研究生需在2026年10月15日(周四)14:00前主动报送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获奖、特殊贡献奖情况汇总表(附件6,请填写至正确sheet,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支撑材料至学院,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需提供证书、论文等支撑材料,其中,学术论著类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请将支撑材料扫描件按类别分别打包,文件夹命名形如“XX学院-学术创新奖-学术论著类”,文件夹内,申请人的支撑材料须按附件4的填写顺序排列【扫描版】。上报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EdRaEJUUm1KZ3Bs

(五)先进班集体

由各申报班级如实准备先进班集体奖项的宣传材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于2026年10月15日(周四)14:00前上报电子版至学院,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上报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EJqR3F3Wm5Oc0NP


联系人:李老师,62336906,学研C1113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人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3.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5.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6.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获奖、特殊贡献奖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