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活动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更好地凝聚改革力量。特此举办初级班主题实践活动。
二、参赛队伍:
第54期初级班全员参加(三支队伍)
初级班每个小组为一支队伍,由组长负责本支队伍,辅导员指导;
三、活动要求:
本次实践表演形式采取音乐剧的形式,即红歌与表演、朗诵相结合,红歌为主,穿插表演,鼓励形式丰满生动。
抗战三阶段:1937-1938战略防御阶段;
1938-1943战略相持阶段;
1944-1945战略反攻阶段。
三个小组分别以三个阶段为背景表演(表演阶段按抽签决定)。
作品应围绕主题,内容应积极健康,富有教育意义。
请各初级班小组认真准备,实践展示成绩与初级班最终成绩相关。
四、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
请所有队伍于 6月 7号之前负责人将节目名称、队名、口号以及相关PPT、背景音乐、参赛人数和人员名单上交至党建办公室 孙晨 (联系电话 18631716976 邮箱 475541597@qq.com )。
2、预审:
预审将于 6月8号晚6点于学研C1121教室举行。要求各参赛队员按时到场参赛。
3、比赛
比赛于 6月 14日晚6点于c1121举行。
各队伍要根据实际要求认真准备。
五、评分标准
(主要从表演时间、内容道具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舞台形象(20分):落落大方,自然得体。
2、思想内容(20分):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紧贴主题。
3、歌唱标准(10分):声音洪亮,不走调。选择歌曲符合主题。
4、语言表达(20分):清晰流畅,声音洪亮。
5、舞台表演(20分):演员配合默契,动作协调,演绎程度连贯。有激情,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落落大方,自然。
6、整体效果(10分):现场气氛好,有感染力,参与人数多,观众反应热烈。
桌椅等道具可由党建办公室协助
六、加分设置
第一名初级班结业成绩加10分
第二名初级班结业成绩加6分
第三名初级班结业成绩加2分
人文学院党建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