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第54期初级班“唱红歌,缅先烈”主题实践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一、活动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更好地凝聚改革力量。特此举办初级班主题实践活动。

二、参赛队伍:

54期初级班全员参加(三支队伍)

初级班每个小组为一支队伍,由组长负责本支队伍,辅导员指导;

三、活动要求:

       本次实践表演形式采取音乐剧的形式,即红歌与表演、朗诵相结合,红歌为主,穿插表演,鼓励形式丰满生动。

抗战三阶段:1937-1938战略防御阶段;

1938-1943战略相持阶段;

1944-1945战略反攻阶段。

三个小组分别以三个阶段为背景表演(表演阶段按抽签决定)。

   作品应围绕主题,内容应积极健康,富有教育意义。

       请各初级班小组认真准备,实践展示成绩与初级班最终成绩相关。

四、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

      请所有队伍于 6 7之前负责人将节目名称队名、口号以及相关PPT、背景音乐、参赛人数和人员名单上交至党建办公室 孙晨 (联系电话  18631716976  邮箱  475541597@qq.com )。

2、预审:

      预审将于 68号晚6于学研C1121教室举行。要求各参赛队员按时到场参赛。

3、比赛

比赛于  6 14日晚6c1121举行

各队伍要根据实际要求认真准备。

五、评分标准

(主要从表演时间、内容道具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舞台形象(20分):落落大方,自然得体。

2、思想内容(20分):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紧贴主题。

3、歌唱标准(10分):声音洪亮,不走调。选择歌曲符合主题。

4、语言表达(20分):清晰流畅,声音洪亮。

5、舞台表演(20分):演员配合默契,动作协调,演绎程度连贯。有激情,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落落大方,自然。

6、整体效果(10分):现场气氛好,有感染力,参与人数多,观众反应热烈。

桌椅等道具可由党建办公室协助

六、加分设置

第一名初级班结业成绩加10

第二名初级班结业成绩加6

第三名初级班结业成绩加2

 

 

 

 

 

人文学院党建办公室

2015528

 

来源:人文学院党建办公室 作者:娄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