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在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保研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为充实学生工作队伍,学院拟从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从事学生工作,工作为期2年,工作期满后直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选拔办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5年保研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祥辉
成员:周峰 张金体 任丽红 董俊缨 邱圣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
二、选拔条件
1.本校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中共党员优先;
3.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当年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4.具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5.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6.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1、简历初审: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2015年9月18日(周五)上午10:00点前将电子简历发送到rwxytw1113@163.com,学院会对报名人的简历进行初审、筛选。
2、面试:学院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面试考核,具体安排电话通知,初步定9月18日(周五)下午。
3、学校复审阶段:学院按照1:2的比例,向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本学院工作岗位候选人,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复试工作,确定各岗位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学院遴选意见的基础上,对全校各岗位候选人进行通盘考虑,打通任用。
4.公示阶段:9月22日-9月28日
学校和学院对各岗位最终招聘人员进行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于公示期间有意见反馈和投诉的,按照学校公示办法及时处理。
四、任用
(一)工作期限
保研辅导员工作年限和学制采取“2+2”或“2+3”模式,即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校工作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的工作合同为准。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后,学制为2-3年,但不得少于2年。
(二)工作待遇
1.保研辅导员两年工作期间,薪酬待遇和同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人员待遇相当,其中,学生处负责基本工资发放,用人单位负责岗位津贴发放。
2.由学校按相关规定为保研辅导员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保研辅导员按照规定比例共同承担。
3.学生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安排保研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住宿,并兼职担任学生公寓辅导员。
4.工作期满开始研究生学习后,按照学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张金体 咨询电话:62336539
报名地点:学研中心C1113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