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班级答辩结果公示【10.23】
发布时间:2015-10-23

经过与学校协调沟通、以及上学年宿舍检查状况,最终修改为:

法学12-3班、心理14-2班、法学14-1班和心理14-3班荣获“校级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法学13-1班、心理13-2班、心理13-3班、法学14-3班、心理14-1班和心理12-1班荣获“院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经学院讨论决定,推荐心理14-2、心理14-3班参加“校十佳班集体”评选,如有异议,致电62336539邱老师处反馈。

 

20151023

来源:团委 作者:邱圣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