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16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基层班级: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5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5版)。每班评选一人。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要求:
1.各班级召开班会,进行本班优秀毕业生的民主评选,由班主任参加会议。
2.各班级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4.各班级5月24号上午11点前上报《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以及个人照片电子版一张(横版,供宣传用)交到学院357401967@qq.com。
5.评选出的2016届优秀毕业生须上交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文章(电子版)与各项材料一并于5月24日之前上交,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学生处主页上进行刊登。
联系人:张金体 电话:62336906 邮件:357401967@qq.com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团委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