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宿舍督导办法与设立宿舍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人文学院宿舍安全卫生督导办法

 

一、督导周期

宿舍抽查每月2次,分为定时抽查和不定时抽查两种。定时抽查提前发通知到各个班,不定时抽查不发布通知。督导旨在督促同学们提高安全卫生意识,提升宿舍环境。

二、督导队伍

人文学院学生会自律部和各宿舍舍长;详见附件《人文学院关于设立宿舍长的通知》

三、督导内容

1、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检查落实情况。

通过每次对宿舍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对每个宿舍进行评分,从而督促同学们积极落实《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里所提出的要求。

2、排查安全隐患,提升宿舍环境。

干净整洁的宿舍使人身心愉悦,希望能使同学们注意宿舍环境,为他人和自己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氛围。使用大功率电器、无人充电、乱摆乱放这些行为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检查宿舍时通过排查安全隐患来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3、统计需要报修的宿舍设施设备。

在每次检查宿舍的同时,统计需要报修的宿舍设施设备;整理后统一向学生处、楼管反馈情况,督促解决问题。

4、党员宿舍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宣传各项住宿管理制度,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积极创建文明宿舍。

四、评比评优

1、每次检查完宿舍后会公示结果,连续5次表现优秀的宿舍在年终可评为文明宿舍,并给予综合素质加分。

2、一学期不合格达到3次及以上的宿舍,将由学院进行谈话并给出处理意见。将对该宿舍成员入党、评优等多方面产生不可逆影响。

 

 

 

人文学院关于设立宿舍长的通知

 

宿舍作为一个最小集体,是大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因此,以宿舍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单元显得尤其重要。充分发掘宿舍长的工作职能,对维护宿舍生活安全稳定,增强宿舍管理的有效性,提高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一、宿舍长的设立

141516级同学,每一宿舍民主推选出一人担任宿舍长,并将宿舍长信息进行填报,经学院审核后将正式确认为宿舍长。请于9月23日前填报好宿舍长信息,学院即将开展宿舍督导。

二、工作职责

宿舍长工作职责如下:

1、宿舍安全卫生的带头人

宿舍长作为整个宿舍的代表,应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督促同学们注意宿舍安全,积极带领全宿舍同学打扫卫生。同时还应积极带领同学们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集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宿舍同学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参与宿舍检查的督导员

依据《人文学院宿舍安全卫生督导办法》,学院学生会自律部每月会对13141516级宿舍进行2次检查。在检查时,自律部会安排15166-7名宿舍长一起检查宿舍,并参与打分。本学期共安排7次检查,男生宿舍长一学期大约要参加3-4次查寝,女生宿舍长一学期大约要参加2-3次查寝。具体安排后期会统一跟宿舍长通知。

三、权利保障

1、任职证明

积极履行职责的宿舍长,每学期男生宿舍长查寝次数达到4次,女生宿舍长查寝次数达到3次,且宿舍长所在宿舍累计4次被评为优秀宿舍,宿舍长可在学院开具任职证明(同班委等级)。

2、志愿证明

履行职责的宿舍长,参与查寝且宿舍长所在宿舍没有不合格记录,将根据工作量,记录志愿时长,核发志愿者证明。

表现优异,两者可同时获得。

 

 

联系人:高阳(老师)62336017

         周方寅(学生)18810820139

 

人文学院团委

20169

 

 

来源:人文团委 作者:人文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