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关于2016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式。现将2016年度全校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说明

1.缴费对象:北京林业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基层团组织应定期收缴团费。

2.缴费月份:20161月至12月,共12个月。其中,新生缴费月份为7月至12,6个月。

3.缴费标准: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团费2角。新生共1.2元,非新生2.4元。

4.团员若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基层团委会批准,可少交或免交团费。

5.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之日起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二、工作要求

1.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支部团员的准确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2.请各团支部团支书20161226日(下周1)上午11:30点前,将本支部团费及《团费收取情况登记表》至学院团委高阳老师处。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bjfurwnews@163.com

 

考虑到同学们近期复习压力大,接受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团费,转账时请注明“支部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情况以免漏登。

 

高阳 17888838577(支付宝)

 

 

人文团委

2016年12月

 

来源:人文团委 作者: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