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关于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相关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结合我校实际,现发放相关系列文件。(详细材料见附件,以附件内容为准)

一、选派工作原则

坚持面向学科需要,有利于学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和学科整体实力提升,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学院为主体,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工作进度安排

1. 2017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立项结果,公布学校2017年优秀本科生选派指标,并于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校内选拔。校内选拔通过人员于2017421-55日进行网上申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按照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上报时间要求,将申请人信息上报留学基金委。

2. 2017320日前,各学院开展2017年学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宣传与选拔推荐工作,同时申请人尽早准备外语,并积极与国外院校联系,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准备工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csc.edu.cn查看项目申请详细信息,并按照附件1的有关规定准备项目申请材料。

3.2017320331,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相关负责人处(研究生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本科生申请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通过校际交流项目进行硕士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申请材料请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学院审查汇总(附件2)后分别上报研究生院、教务处。

4.20174147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博士联合培养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校内审核(评审),同时结合选派指标择优进行推荐。研究生院、教务处分别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提交各类公派项目获得推荐的申请人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网上信息及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拟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分别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形式为网上在线审核。复核对象及其国外导师分别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报告表及导师评价意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复核。通过复核的,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国内导师和有关驻外使(领)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

四、联系人

1. 关研究生申报资格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刘老师,办公地点:主楼214,电话:62336385

2. 有关本科生申报资格咨询教务处

申老师,办公地点:主楼303,电话:62338299

3. 有关2017年公派留学整体情况、申请人对外联系项目信息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孔老师、林老师,办公地点:综合楼322,电话:62338095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