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6

根据学校2018年教师招聘通知要求,现拟定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祥辉  林 震 

成员:田  浩  周 峰  李媛辉  刘继刚  严  耕   徐 平   杨 帆   訾  非   杨智辉

秘书:邓志敏

二、工作程序

(一)确定招聘条件

用人学科或系负责人组织成立学科招聘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拟定招聘条件初稿,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上报学校。

(二)简历初审工作

1.初审条件:

论文条件: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至少3篇CSSCI来源期刊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

专业:具有本学科相关专业背景。

毕业学校:优先考虑“211”、“985”高校博士毕业学生或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

年龄: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初审程序:

由学科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审核招聘系统中的应聘人员,汇总初审合格与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提交名单至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与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初试人选。

(三)具体考核

1.材料核实:

由学科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进行审核。

2.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初试、复试和政审三个环节,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初试评委由学科和系/教研室老师、领导小组成员、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共计7人或9人组成,通过评委对初试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投票产生3人进入复试。

复试评委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系/教研室负责人和学科负责人、所在学科党支部书记3-5人组成,通过复试产生拟接收人员排序名单。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通知本人并完善申报材料上报学校。

政审由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参与政审的人员一般由学科负责人、学科所在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和学科秘书中的2人组成。根据招聘计划到拟招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1:1政审。

3.考核形式

初审:对初试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进行评估,初步考核应试人员学术水平和能力。

初试:试讲15分钟,提问5分钟,重点考核教学能力水平、综合素质和专业功底、学术功底。

复试:1对1面谈15-20分钟,进一步考核个人综合素质、职业发展和学院发展的契合度等。

4.投票原则

初试环节中参加面试的投票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可确定为拟接收人员。

5.监督程序

由党委纪检委员或教代会主任参加初试工作并负责监票,由人事秘书邓志敏负责计票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3日----2018年1月16日,简历初审确定第一批初试人员。

2.2018年1月17日----1月19日,网上公布第一批初试人员名单和通知初试人员参加初试。

3.2018年1月20日----2018年3月4日,简历初审确定第二批初试人员。

4.2018年3月5日----3月7日,网上公布第二批初试人员名单和通知初试人员参加初试。

5. 2018年3月8日----3月11日,组织复试,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拟接收人员候选人,进行双向选择,审核拟接收人员材料。

6.2018年3月12日----3月13日,对拟接收人员开展政审调研。

7.2018年3月14日----3月16日,上报拟接收人员材料。

(五)思想鉴定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负责人到拟接收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开展政审调研,与该人员的导师及研究团队师生进行座谈,并查阅该人员的人事档案,全面了解拟接受人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7.12.21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