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田浩
成 员:徐平、展洪德、李媛辉、魏华、杨帆、庄乾龙、訾非、杨智辉、雷秀雅、金灿灿、吴宝沛
二、相关政策
参照《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一)择优选拔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价,实行择优选拔。
(二) 转专业条件
学生在录取的专业学习一定时间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大学期间,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2.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3.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转学就读。
4.其他确需转专业的。
其中,于第四学期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应符合以下专业门类条件:
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原专业应属于以下专业之一:生物科学类、林学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园林、城乡规划、英语、计算机类、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申请转入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原专业应属于以下专业之一:生物科学类、林学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园林、城乡规划、英语、计算机类、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考核程序
1.申请及初审
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审核。
2.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及面试结合的方式考核。考核评委由学院系/教研室、学科负责人及专业教师组成,通过考核产生接收人员排序名单。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名单后通知学生本人并上报学校。
3.考核内容
法学专业考核内容:文史基础知识、形式逻辑学、法学常识。
应用心理学专业考核内容:英语、心理学专业知识理解、个人成长经历、个人性格特点、学习经历、学术素养。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