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各18届毕业生班级:

为全面推进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促进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这个文件必读,有评选要求,不要选上来的不合要求,浪费时间与名额。

每班评选三人,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两人。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要求:

1.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会进行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及时进行处理。

2.各班级须在3月15日将《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个人照片电子版一张(横版,供宣传用)以及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的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于存档和宣传使用)交到高阳老师处(微信即可)。

3.各班级选完后,可先联系高阳老师资格审查,去年一些班级推选的人员很多不合格,浪费班级名额。

 

联系人:高阳  电话:62336906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统计表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统计表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人文学院团委  

2018年3月5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