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共青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人文团发[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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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立项的相关规定
为鼓励和支持我学院学生尽早的参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提高我学院学生的科技意识、创新能力,培养同学们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课题立项活动。
一、立项范围
1、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2、社会调查项目;
3、其他有研究价值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申请人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申报。
三、申报及评审
1、申报与评审时间:
2、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向学院提交《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
(2)院(系)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学院公布立项项目。
四、实施与管理
1、项目完成时间为2007年11月下旬,逾期未完成项目的,即停止该项目;
2、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申报者与团总支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申报者要及时根据实施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
4、学院团总支将于9月份对各项目进行中期审核,由各项目申报者上交中期报表;
5、11月下旬团总支组织开展对各项目的鉴定工作;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