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立项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9-09-22
        

共青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人文团发[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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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关于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立项的相关规定

为鼓励和支持我学院学生尽早的参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提高我学院学生的科技意识、创新能力,培养同学们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课题立项活动。

一、立项范围

1、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2、社会调查项目;

3、其他有研究价值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申请人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申报。

三、申报及评审

1、申报与评审时间: 312324为申报阶段,32546为评审阶段,4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下达立项通知;

2、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向学院提交《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

2)院(系)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学院公布立项项目。

四、实施与管理

1、项目完成时间为200711月下旬,逾期未完成项目的,即停止该项目;

2、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申报者与团总支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申报者要及时根据实施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

4、学院团总支将于9月份对各项目进行中期审核,由各项目申报者上交中期报表;

511月下旬团总支组织开展对各项目的鉴定工作;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团总支

20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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