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10级本科生及09、10级研究生缴纳2010-2011年度学费、住宿费须知:
发布时间:2011-08-08
1. 交费方式:银行扣款
2. 交费金额:参照去年学费、住宿费标准
3. 交费时间: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到本人助学金发放卡(工行卡)上,以便及时扣款,按时电子注册、选课。
4.其他注意事项:
①学费、住宿费可在当地或北京的银行网点存入,不必来财务处交费,收据于扣款一周后去各院办公室领取。
②学费贷款的同学,如果贷款金额包含住宿费不必将钱存入卡内,且卡内余额应低于学费标准。如果贷款金额为学费的只需将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内。
③在宿教科签订退宿协议的同学,请尽快将退宿协议交至财务处,我们将根据协议只扣取学费。
④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交费的同学,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电子注册、选课以及登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