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12-10-08

 

班级、同学

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评优工作定于2012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进行,本次评优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主任的评定。

    一、学院评优组织机构

    1.学院评优、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耕、崔一梅

成员:刘祥辉、田浩、林震、盛双庆、徐平、訾非

    2.评优、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刘祥辉

成员:邓志敏、张金体、夏艳、关健

    3.基层班级评优、资助小组(7人)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织委员、两名学生代表

二、评优基本条件

1.凡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包括体育课)全部合格,三、四年级非外语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六级资格(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学金。

3.在一学年内的校卫生检查中,同一宿舍卫生不及格累计三次以上,取消其所在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三、评优工作程序

1.学生处下发《2012年评优工作安排意见》,召开评优工作会议,进行评优工作的统一部署。

2.学院召开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会,明确要求,具体落实。

3.各班在认真计算个人成绩及班级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召开班会,对照相关文件进行评选。

4.三好学生的评选要经过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三个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经过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推选两个程序。

5.学院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一周方才上报学校

四、评优时间安排

具体查看《人文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工作时间安排》。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其它各类、各种奖学金兼得(国防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除外)。

3.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定仍在原班级进行。

4.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均应经过班级民主程序,凡未经全班同学讨论的结果,视作无效结果。

5.“优秀班主任”的评选须在班主任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班级无《班级工作手册》、班主任无《班主任工作手册》,取消其优良学风班、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资格。

7.请与学院评优小组及时沟通评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杂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附件:

1.人文学院2011-2012学年评优工作时间安排表

2.人文学院2012年评优奖项一览表

3.人文学院2012年评优名额分配一览表

4.人文学院2011-2012学年个人评优申请表

5.人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6.人文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推荐表

7.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生干部用表)

8.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生用表)

9.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10.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优工作组

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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