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同学:
2012-2013学年年我校宝钢学生奖的名额为8名,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根据2006~2012年宝钢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我院今年获得一个指标。
宝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兼得,获得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国家奖学金。
申请宝钢奖学金的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5.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的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以学院网站上公示结果为准】;
6.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详细标准如下说明),方可申请宝钢奖学金。
突出表现的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宝钢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我院将根据《宝钢 教 育 奖 评 颁 实 施 细 4则》组织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定,请欲参评宝钢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18日上午11点前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wenpingyou@163.com。纸质版交至学研中心C1112夏艳老师处,过期提交将取消参评资格。
初步定于9月24日进行宝钢奖学金答辩会,请欲参评同学好好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环节包括:
1、个人5分钟陈述
要求:
(1)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必须配以PPT展示;
(2)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文艺、体育、辩论等)、公益活动等;
(3)答辩人着穿须正式得体。
2、评委提问
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请见附件。获得学院推荐资格后,请于9月25日前将三张2英寸相同彩色免冠标准照报学研中心C1112夏艳老师处,照片两张用于评审表的“照片”处,另一张寄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制作获奖证书用。
人文学院评优工作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