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同学: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也是给予学生最高规格的奖励。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遴选原则,营造“寻找身边的榜样、学习身边的榜样、成为身边的榜样”的氛围,达到“以党风带学风、以评优促学风,以学风树榜样”的效果,学院在原有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会的基础上,对答辩环节提出更加规范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心理专业:10月 9日(周三)下午13:30-15:30
法学专业:10月11日(周五)上午8:00-10:00
二、答辩地点
另行通知
三、答辩人
符合《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要求的10、11、12级的在校本科生,同时,从上交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同学中确定答辩人选。
四、评委及观众
1、专业评委
院领导、各系主任(副主任)、专业教师
2、学生代表评委(由各学生党支部选派)
10、11、12、13级各班学生代表1名(法学12名;心理12名)
3、观众
13级全体同学;12级、11级、10级部分同学。
五、答辩名单及答辩资料提交要求
1.依据前期提交申请资料,候选人名单如下:
法学系:李琳、黄慧娥、吴朔桦、肖赛男、梁嘉琪、朱志炜、郑健鑫、张晓宁、
心理系:曹晓晖、孟泽龙、李丹枫、许薇、赵爽、梁潇、许竞男、黄鑫
如名单有遗漏候选人,请反馈至夏艳老师处。
2.请各位答辩候选人于10月7日18:00前提交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奖候选人答辩用表》至邮箱renwenpingyou@163.com.文件以“国奖+专业+姓名”命名。该用表作为答辩时评委用表,望各位能够充分填写,并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另资料中所填写内容需为2012-2013学年期间所发生的。
请心理系候选人于10月8日18:00前将答辩PPT以“国奖+专业+姓名+答辩PPT”发送至邮箱renwenpingyou@163.com。请法学系候选人于10月9日21:00前将答辩PPT以“国奖+专业+姓名+答辩PPT”发送至邮箱renwenpingyou@163.com.
六、答辩环节
1、个人5分钟陈述
要求:
(1)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必须配以PPT展示;
(2)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文艺、体育、辩论等)、公益活动等;
(3)答辩人着穿须正式得体。
2、评委提问
3、观众提问(备注:在全部答辩人答辩结束后,给观众提问、交流的时间)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优工作组
2013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