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2014届毕业班级: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3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3版)。其中一则要求是:在校期间曾获得一次以上“优秀研究生”,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我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一人。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流程:
1.在5月15日前,毕业班召开民主评议会,推荐1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参评;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要求班主任出席班级评议会;请班长拨打办公电话62336906上报本班级推荐候选人名单。
2.在5月16日上午11:00前,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员将《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以及个人照片两张(七寸个人免冠生活数码照片电子版一张,供宣传用;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证书用)交到学研C1111,电子版资料交至邮箱renwenyouth@126.com。
3.学院公示期自5月19日-23日。如无异议,上报校级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
4.经过公示的优秀毕业生,在5月26日上午11:00前,须上交一篇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发送文章电子版至以上邮箱。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学生处主页上进行刊登。
联系人:夏艳 电话:62336906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