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费缓交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8-31

为确保未能及时足额上缴学费及住宿费的学生能够及时注册选课,现将本学期学费缓交工作做以下几点说明:

1、  能够办理学费缓交的学生有三种:(1)银行卡绑定原因未成功扣款;(2)个人原因未及时存入足量现金,错过学校统一扣款时间;(3)暂时性的经济困难,能在201411月前上缴欠款。

2、  已经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学费缓交,不用在学院办理。

3、  学费缓交在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办理,学生本人不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各班班长请在91日前将《学费缓交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统计本班学费缓交情况,并将汇总表发送至renwenzizhu@163.com邮箱

5、  已经办理了学费缓交的同学,请在缓交期限内及时上缴欠款对未来的学习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6、  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金额足以支付本人学费和住宿费的,不需要再本人支付任何费用。

7、  联系人:关健,联系电话:62336017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831    

来源:资助中心 作者: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