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18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文件的精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出以下调整:

(1)     国家助学贷款自主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申请学费和住宿费,不再支持生活费的申请;

(3)     新政策只适用于2014年及之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之前申请的学生按照老政策执行。

2、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分为信息采集和材料收集两个部分,信息采集部分将在学工系统上线后启动,材料可以安排学生先行准备,待工作正式启动后统一收集。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2)  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  父母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  父母户口本复印件;

(5)  本人签名的贷款申请书;

(6)  本人、父亲、母亲三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贷款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另外全部2014级本科生和部分2014级研究生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在绿色通道完成,请勿重复申请。

 

 

请同学们熟知今年贷款政策,需要贷款的同学请提前准备材料,9月25日后将收取贷款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将具体通知。 

附件1:《贷款申请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来源:团委 作者: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