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霞

基本信息

  • 姓名:杨朝霞
  • 职称:教授
  • 邮箱:yzx1113@163.com

个人简介

男,湖南湘潭湘乡人,环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社会服务和综合研究部副部长(挂职)、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本硕博先后毕业于湘潭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UCB)访问学者,江西省林业行政系统挂职半年。

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理论版)等发表论文14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部重点项目等科研课题30多项。近10份资政报告,或获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环资委、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等吸收采纳。接受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今日说法》等)、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新华网等媒体采访400多次。参与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法》等生态文明领域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30多件。

兼任中国绿化基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法治分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信息中心特聘教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网“观点中国”专栏作者,北大法律信息网签约作者。

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专家。获中达环境法学者,北京林业大学“北林学者”杰出青年人才;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林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北大法律信息网“年度影响力作者”;北京林业大学“教学名师”,北京市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湖南省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班主任、吉首大学优秀教案等荣誉。 爱好音乐,获“湘渝鄂黔”四省边区声乐大赛通俗组三等奖、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届歌手大赛亚军等荣誉。

电子邮箱:yzx1113@163.com 联系电话:010–62338360(O)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北京林业大学学研中心C座(100083)


个人经历

(一)求学经历

1995–1999年 本科 湘潭大学

2001–2002年 进修 武汉大学

2004–2006年 硕士 武汉大学

2006–2009年 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

2016–2018年 访学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B

(二)挂职经历

2007–2008年 北京市政路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9–2010年 江西省遂川林业局(副局长)

(三)工作经历

1999–2004年 吉首大学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09年至今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


研究领域

2004年开始研习环境法学,主要从事环境权、资源权、法律生态化、自科法学研究方法等领域基础研究,生态文明环境标准等领域交叉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生态法治(野生动植物、森林、草原、湿地等)、动物福利等重点领域专题研究。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开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原理》《法学学术论文写作》,为本科生开设《环境法分论》《国际环境法》《森林法专题》等课程。


学术成果和法治服务

在《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发表论文13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法学阐释研究”(23AFX022)、司法部重点项目“环境安宁权法治保障研究”(22SFB201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环境权的证成、构造和救济研究”(15BFX148)等30多项。

3份咨政报告,获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何立峰副总理等的肯定性批示。参与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国家公园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30多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作为立法小组副组长,主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草案的制定。

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南华早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环境报、新华网、中国网等国家级媒体采访400多次。

2012年以来,连续12年独立承担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经中央批准、向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白皮书《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专章的撰写工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环资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中国法学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等提供生态文明法治咨询服务。



教师格言

不日进,则日退 。